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1 17:33:57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
英文名稱:Beijing Hospitality Institute 縮寫:BHI
教育部代碼14201,北京報考代碼1095,各外省市代碼由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分配。
二、學校主管單位:北京市教委。
三、學校性質: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四、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將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管理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辦學地址:北京市大興區龐各莊鎮工業區田園路11號, 郵編:102601
招生聯系電話:010-89283352 89281111 傳真:010-89283362
電子信箱:zhaosheng@bhi.edu.cn 網址:http://www.bhi.edu.cn
六、招生條件:
1. 外語語種:學院只開設英語為公共外語課程;報考我院考生必須參加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組織的英語口試且成績必須及格,高考英語筆試和口試成績是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
2. 男女比例:不限。
3. 身體條件:根據酒店和旅游行業工作的要求以及外語學習的特點,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養,個人形象氣質符合大眾審美標準,男女生身高體重正常,體型勻稱,五官端正,面部無斑痕,身體無殘疾,口齒清楚,聽力與模仿能力較強,并具有較好的漢語基礎。
4. 理念認同:報考我院考生需認同我院教育理念和嚴格的管理方式,并矢志遵守。
七、錄取批次:按各省市高招辦規定的本科錄取批次錄取,文理兼收。
八、錄取規則
學院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定,在學院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進行招生工作,面向全國高考統考學生,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錄取。
1.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2. 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無專業級差。
3. 我院承認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加分政策,并計入總成績錄取。
4. 進檔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主要參考英語和語文成績決定取舍。
5. 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錄取辦法,按照各省有關政策執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
九、體檢標準
我院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本院的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制定出我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1.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7)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
2 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報考我院:
(1)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十二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
(2)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的;
(3)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生活不能自理的;
(4)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
(5)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
十、收費標準
學費:旅游管理專業(酒店管理方向)39800元/學年;
住宿費:3500元/學年(不含水費、電費、上網費)。
十一、學校獎學金、助學金政策
1. 學院將依據國家政策,落實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審和發放。
2.為幫助學生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經濟困難,鼓勵學生自立自強,學校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參加崗位競聘。
3. 獎學金設置
學院設立各種額度的獎學金,用以獎勵品學兼優以及在各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學生。
十二、組織機構和人員
1.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辦法,確定招生計劃,集體討論決定重大事宜。
2.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有關招生的日常工作。
3. 學院招生貫徹教育部“陽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以及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10-89283626
以上各項政策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