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1 14:25:08漢中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我院招生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概況
學院名稱:漢中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高職)
國標代碼:13949
基本概況:學院是由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設立的全日制綜合性普通高校。學院已有20余年高等教育辦學歷史,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教學經驗豐富,教學設備先進,就業前景廣闊,開設了近30個醫學、師范、管理、財經、農林、工科類等大專專業。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經教育部核準,2009年漢中職業技術學院計劃招收專科生1500人。
第五條 招生范圍:面向內蒙古、四川、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六省(自治區)招生,所有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主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漢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院有關招生工作決議,研究制定學院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七條 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漢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作為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根據學院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院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情況;組織新生錄取。
第八條 漢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9]2號)的各項規定,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條 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20%,在此范圍內,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嚴格執行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對進檔考生的相關科目的成績不做特殊要求,學院錄取后入學時不再加試有關科目。
第十二條 實行第一志愿優先錄取原則,如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強調分數級差。對符合加分、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依照生源省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不限(護理專業可兼招男生);語種(除英語教育專業限英語外)不限。
第十四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的錄取工作結束后,錄取結果將及時在漢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按國家教育部規定實行電子注冊,依據學院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八條 學院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按規定申請、享受。
第十九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漢中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院根據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物價局規定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學費為5500元/生?年;住宿費為400-800元/生?年。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2009年招生工作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咨詢方式
通訊地址:陜西省漢中市前進東路電視塔西
郵 編:723000
咨詢電話:0916-2890000 2896979
傳 真:0916-2896979
學院網址:http://www.hzvtc.cn
招生網址:http://zsjy.hzvtc.cn
電子郵箱:hzvtc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