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09-04-14 22:05:40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要求,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為做好我校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于1987年經原國家教委批準成立,隸屬教育部,是在東北大學統一規劃和管理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東北大學的組成部分。1996年秦皇島分校作為“東北大學‘211工程’建設子項目”,進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行列,2006年開始承擔“985工程”建設子項目。
第二條 學校注冊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開發區泰山路143號,學校代碼:19145。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三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委員會”,領導全校招生工作,下設“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四條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條 學校按照不超過我校在各。▍^、市)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對第一志愿考生進行分專業錄取時,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安排專業時,在專業志愿之間采用分數優先方式,專業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六條 當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并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七條 當第一志愿投檔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按志愿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調取征求志愿)考生檔案。非第一志愿(征求志愿)考生在分專業錄取時,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并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為止。
第八條 在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享有國家和考生所在省規定的政策加分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
第九條 對于有高考選考科目的。▍^、市),除省級招生辦公室有明確規定,我校原則上按投擋成績(政策加分參照本章程第八條執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選考科目成績高的考生。當選考科目生源不足時,調劑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條 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專業均招收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
第十一條 定向就業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入學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不簽署協議書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為物理,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物理為B+,其他選測為B,必測為4C。進檔后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
第四章 入學與畢業
第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以學校公布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按教育部有關文件進行身體和錄取資格復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 家庭困難的新生,可持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的證明,入學后按照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辦理助學貸款,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六條 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由東北大學統一蓋章的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由東北大學統一蓋章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的招生咨詢聯系方式為:電話:0335—8051798,傳真:0335—8052422,電子郵件:zsb@mail.neuq.edu.cn,學校網址:http://www.neuq.edu.cn 。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