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2009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
2009-04-08 18:55:52海南大學
學校和學院簡介
海南大學是海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和國家“211工程”建設大學,并于2007年8月由原華南熱帶農業大學與原海南大學合并,是省屬綜合性重點大學,學校創建于1958年,地處熱帶生態勝地海南省,分設海甸、城西和儋州3個校區,校園占地面積4500多畝,教學科研基礎設施齊備,校舍建筑面積90多萬平方米,教學科研設備總值近2億元,圖書館藏書近270萬冊(其中電子圖書83萬元),是海南省唯一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的高校和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校園環境幽雅,綠樹成蔭,鳥語花香,是大學生讀書成才的理想之地。
海南大學已經形成以熱帶農業學科為主要特色,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農學、工學、管理學等8大學科門類的學科體系,并在此基礎上設立熱帶農業與生命科學學部、機電與信息工程學部、理工學部、社會科學學部和人文學部等5大學部、20個學院和3個公共教學部。現有1個國家級重點學科、12個省部級重點學科、7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4個省部級工程研究中心。設有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1個博士點、74個碩士點、64個本科專業、8個應用型本科專業、23個高職專科專業、6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2門國家精品課程。現有專職教師1400余人,高級職稱人員550余人,博士生導師近60人,碩士生導師近400人,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級教學名師、“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計劃”人選、國家級突貢專家、政府特貼專家等各類優秀專家140余人,還聘請310余名國內外知名專家擔任兼職教授或客座教授。
海南大學藝術學院是海南省專業藝術人才培養基地,為社會培養了大量藝術人才。在全國大學生文藝匯演、全國大學生藝術節等國家、省部級各類藝術比賽中獲多個獎項,其中國家級16個,省級106個。學生科研成果獲國家級獎17項,省級獎29項,被譽為“特區藝術人才的搖籃”。學院現有音樂、美術、設計、舞蹈4個系,1個美術學碩士學位點,藝術設計、繪畫、音樂表演、舞蹈編導4個本科專業,并設有成人教育等辦學層次。現有專任教師88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1人,碩士生導師5人,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人,省優專家2人,校學術帶頭人3人。在校本科生1000余人,碩士研究生11人,教學設備完善,教學、藝術理論研究和創作成果顯著,社會影響大,辦學信譽好。
專業介紹
1、繪畫專業:設有油畫、雕塑、動漫、版畫等專業方向。培養具有繪畫藝術創作、教學、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藝術領域、教育、設計、研究、出版等單位從事教學、創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素描、色彩、專業技法、創作、電腦美術設計、中外美術史等。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學制四年。
2、藝術設計專業:設有室內設計、景觀藝術設計、平面設計、服裝設計、服裝表演等專業方向。
(1)藝術設計(室內設計、景觀藝術設計、平面設計、服裝設計方向):培養具有藝術設計與創作、教學和研究等方向的知識和能力,能在藝術設計教育、研究、設計等部門從事藝術設計研究、教學、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素描、色彩、圖案、三大構成、專業技法、專業設計、電腦美術設計、藝術設計理論等。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學制四年。
(2)藝術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培養具有在服裝設計、服裝展示、服裝表演及編導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藝術設計教育、研究、設計等部門從事服裝設計、服裝展示、服裝表演等方面的教學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形體訓練、服裝表演、表演編導、音樂欣賞、時裝攝影、化妝、表演策劃、服裝制版基礎理論、服裝平面設計、服裝設計學、服裝CAD/CAM、服裝材料學、中西方服裝史、民族服飾等課程。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學制四年。
3、音樂表演專業:設有聲樂、器樂、作曲及作曲技術理論等專業方向,培養具有音樂表演、音樂創作方面的能力,能在專業文藝團體、藝術院校等相關部門和機構從事表演、教學、音樂創作、音響工程制作及音樂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聲樂、器樂、音樂基礎理論、音樂史、民族民間音樂、重唱(奏)合唱(奏)、作曲技術理論等。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學制四年。
4、舞蹈編導專業:培養具備舞蹈編導,教學、表演能力的專業人才,能在專業文藝團體、藝術院校等及相關部門機構從事舞蹈表演、編創工作及中、小學教學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舞蹈基本訓練、素材組合訓練、舞蹈編導、中國古典舞身韻、現代舞基礎等。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學制四年。
海南大學2009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在各省招生的具體名額詳見2009年各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辦學類型、地點和聯系方式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教育,省部共建高校和國家“211工程”建設大學,學校代碼10589
辦學地點:海南省海口市海甸校區(主校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號)
聯系方式:
1、海南大學招生辦公室:0898-66266469、66260171(傳真),郵編:570228
Email:66266469@163.com,通訊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號海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2、海南大學藝術學院辦公室:0898-66279207、66183550(傳真),郵編:570228
Email:baoliangwei@126.com,通訊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號海南大學藝術學院
3、海南大學網址:www.hainu.edu.cn,海南大學招生信息網:www.hainu.edu.cn/ZHAOSHENG
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符合2009年生源省藝術類專業報考條件的藝術類考生。
2、參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且高考外語為英語語種考生。
3、除海南和青海考生參加生源省組織的專業統考外,其余11省如果考生所在省組織專業統考,考生應取得生源省統考合格證后方能參加我校在生源省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
4、身體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報考繪畫、藝術設計專業考生要求無色盲;報考音樂表演及舞蹈編導專業考生應具有較好的學習音樂、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條件。報考藝術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專業考生是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身高1.72米以上,符合專業模特要求的基本條件。
錄取原則
1、除海南和青海采用本省藝術專業統考成績錄取外,其他省份考生須獲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合格證(如考生所在省組織專業統考,考生還須同時取得省統考合格證),同時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劃定的藝術類相應批次控制線,在此基礎上,根據考生院校志愿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才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我校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院校志愿相同,且專業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文化課分數高的考生或獲得省級以上獎勵的考生。
2、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古箏)專業僅在河北、河南、湖南、山東和甘肅各招收1人,錄取時按照古箏測試成績進行單獨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錄取時按文、理科分別投檔錄取,藝術類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時投檔錄取。
4、專業測試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編制計劃時相應專業計劃設置為0,合格考生可以填報志愿,若達到我校錄取標準,則使用學校預留計劃擇優錄取。
5、錄取的考生入學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新生專業復試,凡發現專業考試有舞弊行為,或專業復試不合格且復試的專業水平嚴重達不到原專業測試水平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專業考試要求和報名考試時間地點
1、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所需證明和材料:
(1)身份證和有效證件或證明。
(2)按生源省的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證件。
(3)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3張。
2、黑色鋼筆填寫《報考登記表》,只能報考1個專業(方向)。
3、考試報名時間、地點在當地考點和我校招生信息網www.hainu.edu.cn/ZHAOSHENG公布。
專業考試項目和評分標準
1、繪畫專業
考試項目:素描人物頭像寫生、人物速寫寫生、色彩靜物默寫。
評分標準: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寫50分、色彩100分。
2、藝術設計專業
(1)室內設計、景觀藝術設計、平面設計、服裝設計方向
考試項目:素描人物頭像寫生、人物速寫寫生、色彩靜物默寫。
評分標準:專業成績滿分為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寫50分、色彩100分。
(2)服裝表演方向:
考試項目:A、形體觀測;要求穿著泳裝、赤腳;形體測量、形體觀察要求做規定動作、往返走;B、臺步表演;要求穿高跟鞋、著泳裝,30秒鐘內問題回答,跟音樂往返走臺步;C、才藝展示。舞蹈、健美操、藝術體操任選一項,要求自備錄音帶、道具和服裝,時間3分鐘。
評分標準:專業成績滿分為200分,其中形體觀測100分、臺步表演50分、才藝展示50分。
3、音樂表演專業
(1)演唱方向:
考試項目:A、聽音、視唱;B、聲樂(演唱自選歌曲一首,中級程度)。
評分標準:專業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聽音、視唱占20%,聲樂占80%。
(2)器樂演奏方向:
考試項目:A、聽音、視唱;B、器樂演奏(鋼琴:演奏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的練習曲一首,自選中外鋼琴獨奏曲一首;二胡:演奏練習曲及樂曲各一首;大提琴、小提琴:演奏練習曲以及中級樂曲各一首;古箏:演奏中級以上練習曲及樂曲各一首)。
評分標準:專業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聽音、視唱占20%,器樂演奏80%。
(3)作曲及作曲技術理論方向:
考試項目:A、聽音、視唱;B、器樂演奏;中、外器樂獨奏曲任選一首,鋼琴要求車爾尼299以上程度作品。C、筆試。作曲基礎寫作,旋律寫作與多聲部音樂展開。
評分標準:專業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聽音、視唱占20%,器樂演奏60%,筆試20%。
4、舞蹈編導專業
考試項目:基本功測試(含軟開度、技術技巧能力)、舞蹈表演(舞蹈片段或組合,自備錄音帶)、舞蹈模仿、即興表演。
評分標準:專業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基本功測試占30%,舞蹈表演占30%,舞蹈模仿占20%,即興表演占20%。
專業考試結果公布
我校對同一省份應試考生按專業(方向)成績統一排名(除古箏),按照招生計劃數的4倍向成績合格考生發放《海南大學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證》(按照部分生源省份規定,參加當地省級專業聯考成績合格,而且又符合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要求考生,才能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證),函告本人考試成績和排名情況,并將合格考生專業成績報送考生所在省高招辦。同時,所有應試考生專業成績都在海南大學網站和海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專業成績不合格考生不另行發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