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07 17:50:18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招生部門的規定,結合本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2009年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考試管理中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第三條、學院名稱: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南川西路96號。
郵政編碼:810012
第二章 辦學性質
第四條、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設立院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職責包括:制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規定及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院情況和錄取規則;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實施錄取工作;處理本院錄取工作的遺留問題;完成與招生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錄取條件
第六條、必須是在相應批次報考我院專業且政審合格、體檢合格、高考(論壇)成績符合所在省劃定錄取分數線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1、總原則為根據考生志愿及本院招生計劃、省招辦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只招收英語(論壇)語種考生,入學后外語課程均使用英語教學。
3、對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學院將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對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考生,按省招委會規定執行。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對招生專業計劃進行調整。
6、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7、對口高職考生必須是與我院錄取專業相同或相近的中等層次學歷畢業生,通過文化課與我院命題的專業課的考試,經過省招辦擇優錄取到到我院對應專業。
8、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嚴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學費及獎助貸學金
第八條、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的學費標準:
1、普通高職專科建筑工程技術、通信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樓宇智能化工程技術四個專業學費3100元/人年。
2、普通高職專科其他建筑類專業學費3000元/人年。
3、初中生錄取中職學費2400-2900元/學年。
4、對口高職專業學費2900元/人年。
5、住宿費按不同條件,收費標準分別為400-700元/人年
第九條、學院設有完善的獎學金制度。對于貧困學生設有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較為完善的助學體系。
第十條、聯系方式
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網址:www.qhavtc.edu.cn
學院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971—6256346
傳真電話:0971-6256322
E_mail:qhjyxgc@163.com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章程于2006年開始實施,本章程由青海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