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深度解析《2009年高校招生政策調整》
2009-03-23 09:51:36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本著以人為本、嚴格規范的原則,在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規定中更強調突出了從嚴治考、從嚴治招的大方向,下面就今年的政策及規定從四個方面做簡單剖析:
(一)嚴肅處理考生、教育系統人員和其他人員以及高校三類各種違規行為
針對考生,兩類不得報名:
●曾參加高考的高中非應屆生在畢業當年;
●考試作弊情節嚴重的考生在下一年度。
“作弊情節嚴重”三種(利用通訊工具作弊、替考、高中非應屆生參加高考)
對教育系統人員和其他人員:
●屬教育系統的,取消考試工作資格、撤銷職務并
●給予調離崗位、開除公職等處分 ;屬社會人員的,
●通報其所在單位參照上述辦法處理
“工作人員嚴重違規”三種(組織或參與高考移民、高中非應屆生或大學校生參加高考、群體舞弊)
對高校:
●限制招生、暫停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
(二)增加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省份錄取工作的要求
●省招辦向社會公布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并向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統計
●高校根據生源分布情況向省招辦提出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調檔比例由一般120%可能降到105%以下
(三)強化教育部門對體育特長生享受加分政策的管理
體育特長生享受加分須具備3個條件:
●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
●運動項目在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范圍內;
●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以上技術等級要求。
(四)進一步加強特殊類型招生及改革試點工作的管理
●所有省區市均實行美術類專業省級統考;
●一級運動員單考錄取名單“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自主招生在確定入選考生資格時即明確錄取要求(獎勵分值),并報生源所在省招辦;
●以元旦和春節為參考時間,妥善安排省考和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