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香港浸會大學內地招生常見問題:獎學金篇
2009-03-17 09:21:34網絡資源
問:高考成績優秀的內地學生是否可獲浸大頒獎學金?
答:浸大分別有為數不同的三種獎學金頒發給2009年錄取的內地學生。大學將因應他們在高考及面試的綜合表現而頒發不同等第的獎學金。一等及二等獎學金原則上由學生入學開始,為期共四年,但獲獎學生每年成績須達到大學規定的平均積點(Grade Point Average) 3.00,才可在其后學年續獲頒發獎學金。詳情如下︰
一等獎學金:金額為每年港幣115,000元,為期共四年
二等獎學金:金額為每年港幣57,500元,為期共四年
三等獎學金:金額約為港幣11,000元(即豁免首年宿費)
浸大將以高考及面試成績為評核基礎,各學院內綜合表現最優秀且外語成績達120分或以上的學生可獲頒發獎學金,同學毋須另行申請。大學會在向申請人發出正式的錄取通知書時,一并通知申請人是否獲頒獎學金及其獎學金的等第。
問:內地學生可否申請香港特區政府的助學金貸款?學生入學后,若學習成績優秀,不論是否已獲得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是否仍有機會獲頒獎學金?
答:內地學生不會獲得香港特區政府的助學金貸款。但若學生在校修讀期間,在學業或課外活動上有杰出的表現,也有機會獲頒校內的其它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