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2009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2008-12-05 14:07:05長安大學招生辦
長安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由教育部與交通運輸部共建。是教育部批準的招收藝術特長生的53所高校之一。
為進一步推進我校大學生素質教育,提高大學生文化藝術修養,活躍校園文化生活,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優化育人環境,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2009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
一、報考條件
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思想素質好、成績優良,在器樂、聲樂、舞蹈、書法等方面有突出特長者。
二、招生專業及有關要求
類別
|
專 業
名 稱
|
具 體
要 求
|
測試
內容
|
器
樂
|
西洋樂器: 小號、長號、次中音號、圓號、長笛、短笛、單簧管、雙簧管、薩克斯、打擊樂 民族樂器:二胡、大阮、中阮、揚琴、琵琶、嗩吶、笛子、古箏、大提琴、貝司、打擊樂 | 用五線譜按固定唱名法順暢識譜,懂得基本樂理,個人演奏水平能夠達到或接近業余考級最高級。 | 練習曲、樂曲各一首;視唱,模唱;試奏。 |
舞
蹈
|
民族舞、現代舞 | 考生須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訓經歷,舞感優良,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擅長表演。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
成品舞蹈一個; 形體測試; 現場模仿。 |
聲
樂
|
美聲、民族、通俗 | 懂樂理,識譜,樂感好,音色純正,有效音域為小字一組C音至小字二組A音,能夠擔任獨唱,五官端正,擅長表演。 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 中外歌曲各一首(外文需唱原文);視唱、模唱; |
書法
|
書法類:楷書、隸書、行書、草書。 | 考生須有若干年限的書法功底。 | 書法類考生當場測試書法。 |
備注:1、聲樂、器樂類考生須參加視唱練耳測試。
2、專業可兼報(不超過兩個專業)。
3、考生服裝道具自備,書法類考生自備書法用具(含筆墨紙印等)。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通過“長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網上報名系統網報,并來校現場報名確認(兩者缺一不可)。
(1)網上報名時間: 2008年12月1日~12月30日。
(2)現場報名確認時間:2009年2月20日~25日(2月27日早8:00至下午5:00,只接待埠外考生現場報名確認,中午休息),考生直接從招辦網或團委網站下載《長安大學2009年藝術特長生報名表》,報名時需提交《報名表》、兩張一寸近期證件照片、身份證、獲獎證書、等級證書復印件。
2、報名地點:長安大學團委辦公室
(地址: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 長安大學本部北院教學主樓二樓東側)
四、測試安排
所有參加我校藝術特長生測試的考生,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我校發放的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到長安大學參加測試。兩證不全者將取消測試資格。
1、測試時間:2009年2月28日~3月1日
2、測試地點:
長安大學本部東院(原雁塔校區)雁博園四樓大學生多功能廳
3、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我校將頒發《長安大學2009年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合格證》。
五、報考須知
1、專業測試:考生參加長安大學組織的專業測試。我校依據成績確定合格人選并頒發合格證。
2、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組織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的,考生須取得省級招辦頒發的專業測試合格證。
3、所有獲得我校合格證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提供本人高考考生號,否則不按特長生對待。所有獲得我校合格證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須在2009年7月1日前與我校書面聯系,確認特長生資格,未聯系者按本人放棄資格處理。
4、參加“北京大學、清華大學2009年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測試獲得二級的考生報考我校可不再參加我校測試,但須遞交報名表并在2009年3月10日前憑冬令營合格證來我校團委確認資格,其余與其他考生程序相同。
六、錄取原則
1、根據教育部規定,藝術特長生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2、藝術特長生考生必須經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公示,未經公示的即不符合我校招生條件,錄取時不予考慮。
3、按照教育部規定,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經公示的藝術特長生,各有關省級招辦可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內(但不低于學校同批次錄取的省控制線)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依照相關政策審查錄取。符合我校錄取條件的,我校可滿足第一志愿專業。
4、學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
七、聯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長安大學本部北院
電 話:029-82334104(招辦)029-82334068(團委)
傳 真:029-82334099
團委聯系人:劉艷艷 龔少博 郵 編:710064
網 址:zsb.chd.edu.cn(招生辦)
www.changanyouth.chd.edu.cn(團委)
長安大學招生辦 長安大學團委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