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自主招生】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與保送生招生簡章
2008-12-01 09:36:04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
根據教育部2009年關于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及保送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擇優選拔部分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長或綜合素質較好的優秀人才。具體辦法如下:
一、招生計劃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其中江蘇省自主招生計劃不多于400名。
二、自主招生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申請我校自主招生。
1、學習優秀生
平時成績一貫優秀、德智體全面發展、綜合成績名列年級前列的重點中學學生,僅招收中學推薦考生,不接受考生自薦(文科考生僅面向江蘇省招生)。
2、奧賽獲獎生
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賽(含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省級賽區學科競賽二等獎及以上或不同學科兩個三等獎以上的考生。
3、英語特長生
英語才能突出的考生。此類考生第一專業必須填報英語專業。
4、美術特長生
具有一定的藝術素養、審美能力和設計表現能力的考生。此類學生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工業設計專業。
5、其他特長生
在其他方面確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養潛能的考生。
三、保送生招生對象
獲得教育部認可的保送生資格考生。
四、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20日
具體報名流程如下:
登錄“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zsb.njust.edu.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頁面,點擊“新用戶注冊”,填寫相關信息。注冊成功后,重新登錄進入,即可填寫、預覽、打印申請表。
2、郵寄材料
書面申請材料統一使用A4紙規格(裝訂時將網上申請表作為材料封面,不要另行制作封面)。材料包括:
①將網上提交的申請表打印下來,由學校填寫相關意見、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照片上請加蓋騎縫章),除學校意見外其余內容必須通過報名系統填寫,自行填寫者無效。
②相關等級證書、獲獎證書(美術特長生,須提供自已創作的美術作品一份),身份證等材料的復印件。
③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在年級位次的匯總表(原始材料的復印件,中學教務處蓋章)。
說明:凡中學推薦考生,由中學將考生全部報名材料匯總后,統一出具成績冊,一并寄往我校,否則視為無效材料。
書面申請材料必須于2008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用掛號信或者EMS快遞寄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
所有自主招生及保送生相關信息均通過南京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五、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報名截止后,學校成立專家組對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核(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考生申請類別如與獲獎材料不吻合,視為不合格。不管審核是否通過,申請材料均不予退還。
2、選拔測試:初審合格者將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測試。測試名單將于2008年12月25日前在我校招生網上公布。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合格者自行下載打印測試通知及準考證,準考證貼照片后由中學蓋騎縫章。
測試地點:江蘇省考生由學校安排具體考點,外省考生全部在南京測試。
測試時間:2009年1月2日
測試科目:理科:數學、物理、英語;文科:數學、語文、英語;其中英語特長生及外國語學校類保送生測試科目不分文理統一為語數綜合、英語、面試。
3、資格確定: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成績及綜合測評結果,確定自主招生及保送生合格考生名單。合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并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六、優錄政策
1、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分類別確定入選名單。
2、保送生取得合格資格后將予以保送生認定。
3、取得自主招生錄取資格者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平行志愿下第一順序志愿報考我校。考生考分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一本控制線上,南京理工大學1:1投檔線下20分內(江蘇省考生15分內),即可予以錄取,同時加5分進行專業排序。
4、獲得重大成果或具有突出能力者,經考核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考生考分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一本控制線以上,即可予以錄取。
5、對于經測試專家組認定的在某方面具有特別培養潛能的考生在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可破格錄取。
6、考生所在中學應在校內張榜公布名單,以接受公眾的監督。凡被舉報者,經核查屬實,確系弄虛作假,即取消優錄資格,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取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填寫《南京理工大學2009年自主選拔錄取誠信承諾書》,江蘇省學生需另填寫《江蘇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愿表》,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七、保障措施
1、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組,自主招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嚴格自律,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審查、監督整個自主招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3、 堅持自主招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南京市孝陵衛200號 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10094
網址:zsb.njust.edu.cn
電話:025-84315260 84315761 傳真:025-84432546
九、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相關政策可能相應調整,以我校在招生網發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附件:教育部規定的保送生條件
(一) 省級優秀學生。即按《中共中央辦公 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革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 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革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要求評選出的省級優秀學生。
(二) 高中階段在下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中獲得一等獎以及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1、省賽區的競賽名稱
⑴全國高中數學聯賽;
⑵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
⑶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
⑷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
⑸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
2、全國決賽的名稱
⑴中國數學奧林匹克;
⑵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
⑶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
⑷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
⑸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
(三)高中階段獲得下列競賽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競賽名稱是:
1、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
2、"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
3、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
(四)高中階段在下列國際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競賽的名稱是:
1、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
2、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
(五)根據原國家教委《關于試辦三年制高中理科試驗班的通知》(教基[1993]9號)精神,在北京大學附中、清華大學附中、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實驗中學和華東師范大學第二附屬中學舉辦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試驗班"中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六)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及名額(2009年推薦名額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