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課改高考考試費標準公布 按30元加收或減收
2008-06-03 16:55:06每日商報文章作者:崔丘
昨日,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發布了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費標準,其中規定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后增加或減少考試科目的,每門每人次按30元加收或減收。
日前,省教育廳向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遞交了《關于商請核準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后有關收費問題的函》得到了復函,這意味將在2009年全面實施新課改高考的考試收費
有了新標準。
據了解,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費(按3+X的4門科目核定)仍保持現行標準不變,即每人次110元;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后增加或減少考試科目的,每門每人次按30元加收或減收,按每次考試計收。
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以及各院校經國家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自主招生(含保送生、小語種)考試、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招生考試費標準統一為每人次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