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08年普通高校錄取的程序與辦法詳解
2008-04-29 11:31:26東方網-新民晚報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德育方面,主要看考生在中學期間的思想政治表現和品德狀況。在智育方面,主要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并參考中學學習成績,進行綜合考慮。在體育和健康條件方面,應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各校的補充規定執行。
1、各批次的錄取順序是怎樣的?
本市普通高校招生集中錄取階段各批次的錄取順序為:
(1)清華大學、北京大學零志愿提前錄取;
(2)藝術、體育類本科院校的本科專業及招收藝術、體育類本科專業的院校;
(3)提前錄取本科專業和軍事公安本、專科院校;
(4)第一批本科院校本科專業;
(5)第二批本科院校本科專業;
(6)招收藝術、體育類高職(專科)專業的院校(專業);
(7)提前錄取高職(專科)院校(專業);
(8)高職(專科)院校(專業)。
2、如何理解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各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簡稱控制線,是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按文、理科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排序后,依據考生人數分別確定本年度各批次文、理科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一般按略多于招生計劃數劃定。如某省2006年第一批本科理科計劃招生34780名,根據全省考生的高考成績排隊,如果按1∶1.1比例劃定的話,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到第38258名,最后一位考生的分數為459分,這樣459分即為該省2006年第一批本科理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3、錄取中有哪幾條分數線?
(1)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根據各高校在滬招生的各批的計劃數及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情況確定的。設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3條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根據相關規定,另行確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2)高校錄取投檔線:按最多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105%的比例,投檔給學校的考生電子檔案中排名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數,即為該校的投檔線。
(3)高校錄取分數線:各批錄取結束后,各高校實際錄取考生的最低分數(各專業不同)。
4、什么是網上錄取?
網上錄取是高等院校招生錄取手段的一次革命性的變革,就是應用計算機的網絡技術和數據庫技術,根據教育部“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條例”及“高校招生網上錄取規則”,結合各省(市、區)網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全國高校招生通過CERNET(中國教育科研網)實現全國范圍內遠程廣域網錄取和各省(市、區)招生錄取現場的局域網錄取。它通過考生檔案的電子化、錄取過程的網絡化,達到降低費用、精簡人員、提高效率的目的,有利于錄取工作更規范、更公正,有利于加強社會的監督,充分發揮高校招生的自主權和各省(市、區)招辦的監督、管理作用。
5、錄取工作程序和錄取辦法怎樣?
2008年本市繼續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錄取工作程序如下:
①建立普通高校在本市招生的計算機網上錄取管理系統,設計本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流程的軟件。
②市教育考試院向錄取院校說明網上錄取辦法、程序和規則,并向高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的各種必要信息。
③高校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在計算機網上完成調檔、退檔、錄取等全過程工作。
④計算機網上錄取結束后,由市教育考試院打印“新生錄取名單”,蓋章后,一份給招生學校,另一份留市教育考試院存入檔案備查。“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院校寄發給錄取考生。考生紙質檔案材料由錄取考生自行提取,報到時交給高等學校。
2008年本市錄取工作仍分批進行。除藝術、體育院校(專業)分別安排在本科或高職(專科)提前錄取外,軍事公安院校、交通部所屬院校航海類專業、師范類本科、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和專業、香港城市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為提前批次錄取。
①根據高校在滬招生的計劃數和各選考科目組的考生成績情況,市教委確定并公布本市各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2008年本市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法,按考生高考成績(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規定的加分項目的加分分值),從高到低、逐分逐個地檢索考生填報的志愿,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按學校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最高不超過105%)向學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
②凡報考外省市院校的考生,市教育考試院在征求志愿前,征得外省市招生院校同意,可加20分向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外省市高校投檔(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藝術體育類高校或專業除外),錄取與否由招生院校決定。
③凡報考農業、林業、水利、地質、礦業、石油、軍事等院校以及海洋運輸類各專業的考生,考分達到本市規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根據招生院校的要求,市教育考試院可將報考考生電子檔案全部提供給學校審查錄取。
④招生高校必須在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退清不錄取考生的電子檔案,以保證考生的電子檔案能及時按規定正常流轉。
⑤對不錄取的考生,學校要說明未錄取的理由。
⑥外省市高校在第一批和第二批錄取時,因報考人數不足,不能錄取滿額時,可根據學校意見,經市招生機構同意,在有報考志愿的考生范圍內再實施降分錄取。
⑦錄取結束后,招生高校要認真負責處理好遺留及信訪等問題。凡由于高校工作中的失誤而造成考生落選的,應由高校負責處理。凡屬市教育考試院工作失誤,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商請招生高校妥善處理。高校與市教育考試院要相互配合,合理解決遺留問題。
6、錄取采用何種體制?
高等學校和市教育考試院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高校同時負責遺留問題的處理。市教育考試院將監督、檢查高等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2008年繼續實行普通高校網上錄取。為了減少考生在高考志愿填報中的風險,緩解考生填報高考志愿的心理壓力,降低搏弈成分,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試行“平行志愿”設置及投檔辦法。招生院校要對錄取和退檔的結果負責,并有責任處理好錄取中的遺留問題。
為了保證“公平、公正、擇優”的錄取原則,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實施,確保考生的各項合法權益,各高校必須建立相應的內部約束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市教育考試院為高校的錄取做好服務工作,并對高校的錄取過程實行必要的監督。
7、報考外省市院校有哪些獎勵政策?
為了鼓勵本市考生報考外省市院校,自1993年起,上海市規定:凡赴外省市院校就讀的上海考生,入學時可以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成績合格畢業后,只要本人愿意,歡迎回上海工作。學生自己找到工作,市有關部門予以認可;如一時無法找到合適的工作,可到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登記,由就業指導中心幫助推薦。為此,希望廣大考生大膽放心、積極地報考外省市院校,學成歸來后參加上海的經濟和社會建設。
對報考外省市院校(非征求志愿)的考生,市教育考試院在向外省市院校投檔時,加20分投檔(零志愿的外省市院校和提前批、藝術體育類院校除外),錄取與否由招生院校決定。
除此之外,本市今年還將繼續執行往年的鼓勵政策和措施。主要有:
(1)鼓勵本市優秀學生報考北大、清華,單獨填寫志愿表,單獨提前錄取。
(2)對報考了邊遠省市的院校(名單另行公布)并被錄取的本市考生,按志愿狀況給予一次性經濟補貼。
(3)本市實行的貸學金辦法,對報考外省市院校的本市考生同樣適用。
(4)第一批、第二批在滬招生的外省市本科院校在資格線上考生征求志愿后(農林、石油、地質院校可不經征求志愿)仍然生源不足,學校有要求,可分別在第一或第二批控制分數線下降分擇優錄取,第一批本科院校的降分可以最大放寬至第二批的控制分數線,第二批本科院校的降分自第二批線下最大可至規定的分數線上,降分幅度全部由招生院校確定。降分時不再征求考生意見,直接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2008年志愿填報時,每批不強求考生填報一所外省市院校。對第一、二、三批次填報外省市院校志愿的考生,當規定分數線上一志愿投檔后仍有缺額,可在征求志愿前,在外省市招生院校認可加分投檔政策的前提下,對一本、二本、高職(專科)線下20分之內、填報有志愿的考生,實行加20分平行志愿投檔辦法,錄取與否還要看該校的計劃和生源情況,是否認可加分投檔。征求志愿投檔不實行加分投檔政策。
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檔錄取須分別在第一批、第二批征求志愿完成后進行。若此時外省市院校還有剩余招生計劃,又同意降分錄取,可提出降分錄取的申請。降分投檔的最大幅度為:一本可降到二本分數線,二本可降至規定控制分數線(第三批不再降分)。
由于實行平行志愿,考生考前填報的均為一志愿,在外省市院校降分錄取時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見,無須考生再提出申請。同時,也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檔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