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2008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2007-12-03 10:04:13中央財經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也是教育部批準的有資格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的高校之一。為進一步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選拔品學兼優、綜合素質好、特長突出的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有關自主招生文件精神,2008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一、招生計劃
2008年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納入學校預留招生計劃中。
二、報名條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材料:
(一)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且成績優秀者;
(二)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者;
(三)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等全國及國際重大比賽獲獎者,“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勝者”獎項者;
(四)在民樂、舞蹈、表演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長(要有相應的等級及獲獎證書)者;
(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名列前茅,綜合素質優秀,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養潛能,有相關材料可以證明的學生。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時數達到10小時以上(有相關證明材料)的優先。
三、招收專業
中央財經大學2008年自主選拔錄取招收專業見附件。
四、報名方式
(一)學生本人申請并經所在中學推薦。
(二)地市級以上重點中學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5人,一般中學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2人。推薦名額超過上述規定的,我校根據報名人數的實際情況,有權決定是否予以受理。
五、報名程序
采取網上報名和書面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兩者缺一不可。
(一)網上報名
登陸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網,進入“網上報名”,仔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按照要求注冊并選擇進入“自主選拔錄取”申請,填寫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網上報名時間:2007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15日。
(二)書面申請
考生在網上報名之后,需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自動生成的《中央財經大學2008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及推薦表》(需經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及中學主管校長簽字蓋章);
2、獲獎證書復印件(社會公益活動證明材料可附其中);
3、身份證復印件。
將以上材料以A4紙標準,按照“申請及推薦表-獲獎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的先后順序裝訂(不要另制封面),于2007年12月15之前(以寄出郵戳為準)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至中央財經大學學生處本科招生辦公室,信封上務必注明“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材料”,同時以“省市-中學—姓名”的順序標注報名考生信息。無論考生最終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三)學生在填寫《中央財經大學2008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及推薦表》時,應結合本人獲獎情況及特長選擇一個學科門類,所填報的學科門類是專業潛能測試分組的依據,請慎重選擇。
(四)凡報考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我校保送生。
六、選拔程序
(一)學校對所有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部分考生參加我校的測試。審核結果于2007年12月25日后登陸我校網上報名系統查詢。
(二)測試分綜合能力筆試、專業潛能測試、全方位多維素質選拔測試三個方面,測試內容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考生無需刻意準備;選擇加試特長(僅限民樂、舞蹈、表演)的考生還需參加特長測試(參加民樂測試的需自帶樂器)。
(三)測試時間及地點
1、測試時間:2008年1月12-13日
2、報到時間:2008年 1月11日8:30-17:30
3、報到地點:中央財經大學行政樓東測一樓大廳
4、測試地點: 報到當天確定
5、測試費用: 200元/生,加試特長的220元/生
6、注意事項:報到時,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證件-身份證或戶口本、測試通知書(二者缺一不可),到現場采集照片,領取準考證。食宿自理。
七、錄取程序
(一)根據測試結果提出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并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后報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教育部。
(二)公示無誤的入選考生,我校將寄發《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
(三)收到《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的入選考生,如果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調檔線下30分以內(加試特長的50分以內)、且不低于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我校將向其所在省級招辦提出錄取申請,并根據《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中認定的專業安排其錄取專業。
(四)收到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的入選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且第一志愿報考中央財經大學,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區,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同時應在我校對其所在省份計劃招生專業內填報專業志愿。
(五)高考成績公布后,收到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的考生必須及時通過我校招生網的報名系統向學校反饋本人的考生號和高考總分等信息。
八、監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二)學校成立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委員會,負責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的材料審核、測試等工作。
(三)自主選拔錄取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學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各中學必須將被我校確定的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在校內公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認定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內的推薦資格。
九、聯系方式:
電 話:010-6228833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 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1
十、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