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2008年自主招生辦法
2007-11-21 17:38:13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作為教育部首批確定的22所開展自主選拔錄。ㄒ韵潞喎Q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高等學校之一,在認真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體現教育創新、素質教育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原則的基礎上,已成功開展五年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每年從全國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中選拔錄取綜合素質高、學習成績好、特長突出的優秀創新人才數十人。經學校研究,決定我校2008年自主招生全部招收免費教育師范生,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進一步擴大高等學校招生自主權,促進中學素質教育的全面開展。逐步改變以高考分數為唯一選才標準的招生錄取制度,實行以文化課考試為主與多元化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招生錄取模式,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特殊才能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組織機構
1、成立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有關領導、相關黨政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負責對自主招生擬入選候選人名單進行審核、批準。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組,工作組負責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初審、組織協調對申請者的考核、相關數據匯總和分送、根據考核結果提出擬入選候選人名單等。
2.成立自主招生考核專家組,成員由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制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內容,并負責對申請人實施考核。
三、申請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長期從教、終身從教,接受國家《免費教育師范生協議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自愿報考我校免費教育師范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1、在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等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以上者;
2、具有超常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在科技發明創造方面有突出特長和培養潛能者;
3、在文學、語言文化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
4、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績者。
注:上述各項均需提供具體證明材料。
四、招生專業、規模與范圍
1.自主招生專業: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地理科學、教育技術學。
2.自主招生規模控制在學校年度本科生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列入機動計劃,不占用我校在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來源計劃。
3.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全國。歡迎符合申請條件的優秀學生踴躍自薦,各中學積極推薦。
五、招生程序
1、申請程序
2008年我校自主招生仍遵循本人自薦和中學推薦相結合的原則,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系統將于2007年12月1日在本網站開通)。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請條件的申請者須上網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并通過網報系統打印報名表(其它格式無效),由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與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作品、論文、中學推薦信等相關材料一并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875)。 截止日期(以寄件日郵戳為準):2007年12月31日,逾期將不再受理。申請材料不退還。 咨詢電話:010-58801802,010-58807962 傳真:010-58800562
2、資格初審
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的自主招生工作組根據申請條件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方可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考核。(請注意:申請人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狀態,我辦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3、考核與資格確定
多項能力考核:初審合格的所有申請者均須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多項能力測試(筆試)。
專家組考核:根據初審合格者所屬科類(文科或理科),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專家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考核。
資格確定: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多項能力測試和專家組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請注意:申請人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考核結果,我辦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考核將于2008年1月19-20日在北京師范大學舉行。
4、公示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將經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上網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和省級招辦對入選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5、錄取原則
經我?己舜_定的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必須以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予錄取。
(1)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調檔線下20分以內、且不低于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2)語文、數學、外語中任一單科高考成績不低于145分(150分制)或文科、理科綜合高考成績不低于290分(300分制),且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控制線。
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我校將向其所在省級招辦提出錄取申請,并根據考生在學校自主招生考核時認定的專業安排其錄取專業。被錄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作為“免費教育師范生”,我校將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免費教育師范生協議書》。新生開學時憑錄取通知書和簽字后的協議書報到,入校后享受協議書規定的權利、履行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如考生以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請在高考成績公布后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報自己的高考信息(高考考生號、高考成績等)。
六、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1、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學校對此高度重視,專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自主招生考核專家組,負責領導和實施自主招生工作,保證整個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進行,做到“標準剛性、程序規范、辦法公開、過程監控、結果公示”。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3、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中學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開進行推薦工作。對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薦中學,一經查實即予取消推薦資格,并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媒體通報。
5、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辦法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