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北京高中課改(六):關于實踐
2007-08-02 15:26:56搜狐教育
實踐課學分應達23個
問:在144個畢業學分中,有對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必修學分要求。這對學生有什么意義?家長應如何認識?
答:綜合實踐活動是高中學生課程八大學習領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個全新的課程領域。它是由國家規定、地方指導、學校開發的獨特的必修課程,目的是要讓高中學生在學習中始終保持持續探究的興趣,獲得參與研究、實踐和服務的學習體驗。發展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掌握基本的實踐與服務技能,學會分享、尊重與合作,養成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增強服務意識與奉獻精神,具有關注社會的責任心與使命感。
家長首先需要理解綜合實踐活動的上述目標,對其包括的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與社會實踐(6學分)三方面內容有所了解。新高中課程方案規定,學生每年必須參與綜合實踐活動,三年累計必修學分必須達到23個,占最低必修學分的20%、最低畢業學分的16%。因此,家長應該積極支持、敦促學生參加學校組織或要求的綜合實踐活動。
其次,家長應該幫助孩子理解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意義。以研究性學習活動為例,它的學習形式一般來說是由學生組成小組,在教師的指導下自己選擇來自現實生活、有實際意義并適合學生研究的課題,然后親身經歷制定計劃、收集資料、總結整理、交流評價等一系列真實的研究過程,持續的時間可以是一學期甚至更長時間,主要是依據研究課題實行個性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