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招體育特長生敲定評選資格標準
2007-03-29 15:47:40北京晨報
在本市市級以上跆拳道競賽中拿到單項前五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從今年開始將首次擁有高中體育特長生的身份參與高校的招生測試。市教委有關負責人昨天還提醒考生,未列入本市年度體育競賽計劃的邀請賽或友誼賽的優勝者將沒有資格辦理特長生競賽成績證明。
據了解,為防止高招過程中對獲市級以上體育競賽優勝者和獲等級運動員證書人員的申報審批時出現弄虛作假,市教委昨天正式下發“高中體育特長生辦理體育競賽成績證明的規定”。
規定要求,凡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并且在高中階段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體育競賽單項前五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以及獲得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運動員)稱號者,才有資格作為特長生辦理體育競賽成績證明。
記者發現,和去年相比,今年列入“體育特長生辦理競賽成績證明的比賽”的項目新增了目前在青少年間流行的跆拳道。市教委有關人士分析,之所以增加跆拳道項目,一是考慮到這項運動在青少年中的群眾基礎比較好;二是目前不少高水平運動隊伍建設高校都設有跆拳道項目,僅北京就有5所高校設置這一項目。
另外,“定向越野比賽”也從往年科技特長生轉為體育特長生項目。據介紹,作為科技特長項目,考生拿到相應名次便能享受高招特長生的有關優惠;而作為體育特長項目,拿到名次后還需要參加體育統一測試后才能享受。
針對不少考生和家長咨詢“邀請賽成績是否列為特長生評選標準”,市教委相關負責人特別提醒,未列入北京市年度體育競賽計劃的邀請賽、友誼賽,未經市教委和市體育局指派參加的列入國家競賽計劃的比賽均不在體育特長生評選的范圍。 (記者:羅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