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07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實施辦法
2007-02-25 09:29:47江西高等教育網
一、招生院校和項目
教育部辦公廳公布的我省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含項目):南昌大學(足球、籃球、排球、田徑、賽艇)、江西師范大學(田徑、籃球、排球、足球、跆拳道)、華東交通大學(田徑、籃球、武術、足球)、江西理工大學(攀巖、羽毛球、田徑)、江西科技師范學院(健美操)、江西中醫學院(武術、田徑)、贛南師范學院(田徑、籃球)、井岡山學院(籃球、田徑)。
二、報名條件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者方可報名。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含以上)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歷,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二)身高要求:報考籃球、排球項目,省內考生身高必須達到男1.80米以上(個別組織進攻隊員和二傳手必須達到1.75米以上),女1.70米以上(個別組織進攻隊員和二傳手必須達到1.65米以上)。省外的考生身高必須達到男1.90米以上(個別組織進攻隊員和二傳手必須達到1.80米以上),女1.80米以上(個別組織進攻隊員和二傳手必須達到1.65米以上)。報考其它項目的考生身高必須達到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與地點: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由本人也可由所在學校統一于2007年2月20日至3月10日到所報考學校招生辦報名。
2、交驗材料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填寫《江西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登記表》(附表一),提供學校證明、同等學歷證明和成績單、學生證、運動員等級證書、參賽秩序冊、成績冊、成績證明書等原件并復印一份、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2張。高考成績公布后及時報送報考學校。
3、資格審核
報考學生資格采取二級審核的辦法,報名時由招生學校組織資格審核組進行審核,并由學校紀檢(監察)、招生部門和體育部門的負責人在登記表和證明材料復印件上共同簽署審核合格意見后,于2007年3月20日之前將考生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登記表隨同考生信息(附件二)報省教育廳體衛藝處、監察室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后材料退回學校,并由學校向合格考生發放測試通知書。
四、招生辦法
1、報考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須憑報考學校《測試通知書》參加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測試內容包括專項素質和專項技術。
2、報考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3、招生院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人數控制在省教育廳、省發改委下達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獲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及武術武英級(或以上)稱號之一的考生可參加招生學校對其進行的文化課單獨考試,考試科目不得少于三門,語文、數學、外語為必考科目,考核標準不得低于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考試要求。學校通過單獨考試招收一級運動員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20%。對少數運動技術達二級以上,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30%。另各招生學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50%計劃用于錄取運動技術達二級以上,體育專項測試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省本科第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或達到運動健將以上優秀運動員。
五、錄取工作
1、高水平運動員考生經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資格審查、身體檢查和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具有培養前途,并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合格,再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省內招收高水平學生運動員采取廳內簽報的辦法錄取。辦理的程序為:
(1)各招生學校組織考生報名和資格審查。
(2)省教育廳體衛藝處、監察室進行資格復查。
(3)組織文化考試(一級以上運動員考生由招生學校組織文化課單獨考試,二級運動員考生參加全國統考)。
(4)省教育廳統一組織體育專項測試。專項測試合格考生信息報生源所在省級高招辦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
(5)招生學校出具本科招生計劃數,提出預錄名單。
(6)省教育廳計財處審核計劃數。
(7)省教育廳監察室、省高招辦按照高招有關規定程序審核錄取名單,報廳領導批準后辦理錄取手續。經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學。
3、未經教育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和省高招辦公示的考生,學校亦不得錄取。未達到國家相應標準或不具備培養前途的考生,招生學校一律不得按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辦法錄取。
六、加強領導和管理
加強監督管理,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高校紀檢(監察)機構要對此項工作加強監督。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和管理,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本辦法要求的普通高校視情況輕重取消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對違反本辦法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凡弄虛作假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學籍,令其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