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職自主招生報考六提醒
2007-02-14 16:04:12北京考試報
報考資格與高考相同
只能選擇1所學校
按照北京市統一安排,考生報名時只能選擇1所學校報名和考試。考生報名時要向學校遞交報名表、單位推薦表、戶口簿、體檢表等材料。高中生要交 “成績登記表”和“高中學生評語表”復印件,中職生要交“畢業生成績表”復印件。往屆生要有本人高中或中職畢業證書。考生如有特長、技能等證書,也可向學校出示。10所試點校的報名時間統一為2007年3月10日、11日。
考試側重專業能力
最終成績加權折算
考生總分值由筆試、面試成績,普高生的會考成績或中職生的在校綜合成績及考生表現、獲獎、特長等組成。每項所占權重及折算方法10所試點院校各有不同。高職院校按考生各項成績加權折算后的總分值,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這也提醒非應屆畢業的高中生和中職生,要特別注重自己的平時成績。畢竟“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基本功扎實,總會有自己的出路,總能找到最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
未被錄取繼續高考
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報名高職自主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仍可報名參加今年的高考,但被錄取而不報到的考生,當年不得再參加高考,其交納的高考考試費用,報到注冊時,由招生院校返還。試點校將在3月底錄取完畢,4月5日,學校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束后,試點院校可提前進行新生教育,他們將與當年高考錄取的新生一起于秋季入學。
待遇與統招生一樣
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與統招錄取的學生完全一樣,享有國家規定的大學生的一切待遇,在評定獎學金、辦理助學貸款、申請勤工助學等各方面均同等對待,畢業后還可按有關“高職畢業生專接本”的規定升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