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專業介紹:法學
2007-01-29 14:48:08新浪考試
清華大學法學院始建于1929年,1952年全國院系調整時被并入其他院校;1995年9月復建法律學系,1994年4月恢復建立法學院。
法學院現有教師40名,其中教授20名(含博士生導師9名),副教授13名。教師中有一批精通各自專業,具有豐富教學經驗,在法學界有重要影響的專家、學者。
法學院的辦學宗旨是:充分發揮清華大學多學科的綜合優勢,培養國家急需的厚基礎、寬口徑、復合型的法律人才。使學生具備較為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和法律專業知識,同時掌握必要的自然科學、經濟管理科學和其他人文社會科學知識,并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和使用計算機的能力,以適應國家對法律人才的需要。
法學院有良好的教學設施。擁有建筑面積為10,000平方米的教學樓。樓內設備先進,設施齊全,設有現代化的法律圖書館,模擬法庭、各類教室、計算機房、多功能廳,法律信息中心等供師生使用。樓內還設有各類研究中心、法律見習中心等研究機構和法律實踐基地。
法學院設置“法學”一個本科專業,自2001年開始,經學校批準,全面推行學分制,除學校所規定的人文社科類課程、自然科學類課程以及必要的跨系選修課程之外,還設有法學緒論、憲法學、民法總論、商法總論、刑法總論、國際法學、民事訴訟法學、行政與行政訴訟法學等專業必修課。在此基礎上,為了給每個學生提供一個較為充分的發展個性的空間,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學院開設了大量的選修課,并且按照課程的性質分成不同的課組,其中包括法理學課組、憲法與行政法學課組、法史課組、民法學課組、商法學課組、經濟法學課組、刑法學課組、環境資源法課組、訴訟與仲裁法課組、國際法學課組。實踐課課組以及文獻閱讀課組等,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愛好和志向,在教師的指導下選修專業課程。
法學院現已取得民商法學博士學位授予權,此外,還有法學理論、民商法學、國際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和刑法學6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其中包含20個研究方向)和1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
法學院還與香港大學合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招收法學第二學位生。
法學院倡導交互式教學和案例教學法,使學生積極參與課堂教學環節。學完還為本科生安排一個小學期(暑期一個月)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學生修完規定的學分且成績合格,即可申請參加學士學位論文答辯,通過者將被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法學院的科研成果有廣泛的影響,有多項成果獲國家和省部級獎勵。
法學院積極擴大對外學術交流,先后與美國哈佛大學、杜克大學、日本早稻大學、名城大學、橫浜國立大學、名古屋大學、香港大學等院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系,定期派師生前去講學、學習。
除學校提供的獎、貸、助學金之外,法學院還沒有多種獎學金,以鼓勵、支持學生努力完成學業。
法學院的畢業生適于在司法機關、政府機關、保險業、公司企業、律師機構,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