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5:46:37《2005年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長春市衛星路6543號
郵編:130022
電話:0431-5397489
一般規定:
1.英語、日語、俄語專業需外語口試。
2.藝術類專業錄取:在文化課成績進入當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中,按照專業課成績并根據不同專業方向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專業安排:根據考生志愿順序、考試成績和相關科目成績要求擇優錄取。
單科成績:英語、日語、俄語專業,根據生源情況,確定外語單科錄取分數;漢語言文學專業,根據生源情況,確定語文單科錄取分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數學單科錄取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