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科技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4:39:57《2005年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鞍山市千山路185號
郵編:114044
電話:0412-16807888
一般規定:
1.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時,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和專業志愿順序安排考生專業,各專業錄取要適當參考單科分數。
2.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按志愿順序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錄取時根據各專業缺額情況,仍然按分數優先原則和專業志愿順序安排考生專業,各專業錄取要適當參考單科分數,額滿為止。
3.藝術類動畫專業:在達到本省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取得我校專業加試合格證的考生中,按專業加試成績乘以40%,高考成績乘以60%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藝術類表演(聲樂)、表演(曲藝)專業:在達到本省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取得我校專業加試合格證的考生中,首先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及語文單科成績確定我校錄取分數線,然后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專業要求:建筑學專業入學后進行美術復試,不合格者將轉入相近專業學習。
外語語種: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并參加當地英語口試;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軟件工程、信息與計算科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計算機應用與維護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藝術類動畫、表演(曲藝)、表演(聲樂)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并且只錄取取得我校加試合格證的考生;我校信息技術學院、托普軟件學院、人民武裝學院相關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
分數級差:專業志愿級差原則上為5分。
優惠政策: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按高考實際分數錄取,在高考實際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收費標準:普通本科學費:動畫、表演(聲樂)、表演(曲藝)10000元/年;英語、建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業設計、自動化、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專業4800元/年;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專業4600元/年;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法學、會計學專業4000元/年;其余本科專業4200元/年。信息技術學院(獨立學院)各本科專業12000元/年。高職專科學費:旅游與酒店管理、物業管理實務、人民武裝等專業4800元/年;其余高職專科各專業為5000元/年。住宿費12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