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4:21:55《2005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四段16號
郵編:610041
電話:028-85522012
一般規定
1.我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2.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優先原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對于進檔考生,實行根據考生特征成績按分數級差確定錄取專業的辦法,同時注意相關科目成績,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愿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藝術類專業在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文化課最低分數控制線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關科目成績,根據考生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5.我校本、專科專業招收包括漢族在內的各民族考生。
6.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專業要求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類(藏、彝文)專業根據所招生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及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加試藏語文或彝語文。
身體條件
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外語語種
根據我�,F有師資情況,新生進校后,公共外語學習語種為英語或日語。
優惠政策
我校對于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經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