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4:17:48《2005年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南京市寧海路122號
郵編:21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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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規定
1.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學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同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2.報考我校音樂學、舞蹈編導專業,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相關專業單獨考試,對專業考試合格且高考文化分達到省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將根據不同專業專業考試科目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別擇優錄取。
3.報考我校美術學(師范)、藝術設計、動畫、攝影、戲劇影視文學(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專業,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相關專業單獨考試,對專業考試合格且高考文化分達到省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將其高考文化分與專業分相加形成綜合分(數學分100%計入綜合分),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身體條件
對身體健康狀況的具體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考生,男子身高不低于170m,女子身高不低于160m。
男女比例 我校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只招女生。
外語語種 我校英語(經貿英語方向)專業只招高考外語選考英語的考生,且錄取該專業的考 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15分,英語口試成績為良好(B)級或良好(B)級以上。
優惠政策
錄取中的照顧政策,遵照所在省(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有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