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3:51:03《2005年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郵編:210016
電話:025-84892899
一般規定
1.學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填報有我校志愿,且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2.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3.對進檔考生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并依據考生分數和志愿安排專業。學校在江蘇省招收所有科目組合的考生,按5門科目的總分錄取并安排專業,其中錄取在理工科類專業的,要求考試科目中應有物理或者化學。
4.飛行技術專業考生必須通過學校組織的體檢,合格后方可報考,錄取時需政審合格。
5.藝術類專業考生: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其中江蘇省報考藝術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需參加江蘇省美術統考。對專業考試合格,并符合所在省份藝術類高考分數線的考生,音樂表演(歌舞)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文化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藝術設計、美術學(中國書畫)專業按專業成績加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數學計入總分。
身體條件
學校對普通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國防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部隊院校招生標準;對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執行中國民航招收飛行學員體檢標準。
男女比例 國防生只招收男性,飛行技術專業只招收男性,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外語語種
英語、日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口試成績合格,飛行技術專業、交通運輸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
優惠政策 學校執行各省(市、自治區)的加分政策;文藝特長生、體育特長生和少數民族預科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錄取。
自主招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我校自主招生: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獲得全國聯賽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或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在重點中學平時學習成績名列前茅;某一方面(如學科競賽、科技發明、文學創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全國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成績達到考生所在地重點本科控制線予以錄取,滿足專業要求;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聯賽省級賽區二等獎或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可在我校錄取線下降10分錄取,若成績達到我校錄取線,加10分安排專業(考生如獲得2個以上獎項時,按照最高獎項對應的政策照顧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高中階段在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光明杯”全國中學生作文競賽等省級以上競賽活動中獲得優異成績或具有特殊才能以及重點中學平時學習成績名列前茅者,經我校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認定,可在我校錄取線下降10~20分錄取,若成績達到我校錄取線,加10~20分安排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清華、北大,第二志愿報考我校,若未被清華、北大錄取,成績高于所在地本科第一批控制線80分以上者,我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數量不超過我校在生源所在地公布招生計劃的5%。錄取考生中的前20%根據專業情況給予本碩或者本碩博連讀資格。
收費標準
本科生學費4600元/年(其中飛行技術專業10000元/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高等職業技術學院4100元/年。住宿費為1000元/年和1500元/年兩種,由學校統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