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錄取規則
2006-12-28 15:22:20本站原創
校址: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5號
郵編:100871
電話:010-62751407
一般規定
1.北京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可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2.若在北京大學投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定向專業招生計劃,則可在線下20分以內投檔,擇優錄取;若仍無法滿足計劃要求,則調劑到其他地區招收定向生,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北京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大學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身體條件
北京大學對肢體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則予正常錄取。
單科成績
原則上應達到及格水平。
分數級差
北京大學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考生志愿數及高考模式等具體情況設定專業志愿差,專業志愿差原則上在3~10 分之間,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北京大學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分數應不低于已投檔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優惠政策
1.對下列有加分投檔情形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省級優秀學生;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以上者;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經省級招生委員會在報考當年組織測試、認定的考生。如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北京大學不主動給予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增加分數不得超過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降分投檔考生,在分數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的考生;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如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未有降分政策,北 京大學不主動給予降分。降低分數不得超過20分。
自主招生
招生對象為平時學習成績優異,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全面發展,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省(自治區、直轄市)著名重點中學綜合成績名列前茅者;具有超常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在科技創新方面有優異成績者;在思想道德品質方面有突出表現者;在文學、藝術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其他具有突出才能的學生。了解錄取原則、日程安排等詳情請登錄北大招生網www.gotopku.cn。
收費標準
4800~5300元/年,醫學部各專業6000元/ 年。招收攻讀軟件工程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學制2年,按學分收費,共80學分,每學分400元,學費總計32000元。學生分兩次付費。新生入學時一次性交納18000元,第二學年一次性交納1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