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錄取體制
2006-12-21 16:03:28本站原創文章作者:張藝執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實行屬地化管理并負責組織實施。教育部在《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明確要求,高等學校招生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高等學校必須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招生錄取工作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1)、“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的含義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等學校自行確定,高等學校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各省級招辦組織實施向高等學校投放合格生源電子檔案,并監督高等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2)、省招辦在招生錄取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①、匯總、公布招生計劃和學校招生章程;②、根據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提出劃線思路和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建議,報省招委批準執行;③、制定招生錄取辦法及操作程序并組織實施;④、負責省招辦錄取現場的網絡建設、維護和安全;負責錄取的數據準備及保密工作;負責對在網上錄取院校進行技術支持和技術指導;⑤、投檔,確認學校提交的預 錄取名單和預退檔名單;⑥、核準新生錄取名單,打
印、核簽錄取新生名冊,并加蓋“錄取專用章”,寄發新生名冊;⑦、負責向有關媒體提供錄取進度信息和錄取過程中公開查詢的錄取結果信息;組織在全省范圍內對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⑧、招生政策的宣傳和咨詢工作。
(3)、錄取應遵循哪些原則
教育部規定,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和高等學校要結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錄取投檔辦法,正確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愿的關系。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應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省招辦按高等學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高等學校必須按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擬退檔考生要注明詳細的退檔理由,并負責對退檔考生的解釋工作。
高等學校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預留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高等學校應集體研究決定本校調整計劃及預留計劃的使用。高等學校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應安排在生源人數多、質量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高等學校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并負責處理因調整或預留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嚴禁高等學校利用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費。
未經教育部批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錄取比例,對報考非外國語文學類的專業的考生不應限制統考外語語種。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學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4)、省級招辦如何與高校協調
教育部規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要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等學校,省級招辦應主動與之溝通,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等學校,省級招辦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
高等學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應立即書面通知有關高等學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省級招辦根據高等學校調整計劃數及其使用的有關要求,在高等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投檔。省級招辦不得為爭取調整計劃數隨意放寬錄取政策或降低分數要求。
高等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各省級招辦應全面實行遠程錄取管理模式,各高等學校應在校內采取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期間,高等學校和省級招辦要保證相互通訊聯絡的暢通。
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要根據本地區招生工作的實際,合理安排高等學校錄取批次。原則上同一高等學校同一學歷層次的招生計劃應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如確有必要,可以將同一高等學校的不同專業安排在屬于同一學歷層次的不同批次錄取;但同一學校、同一專業、同一學歷層次的全部招生計劃,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須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并執行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相同學費標準。高等學校被安排的錄取批次與上一年度有變化的,省級招辦應事先與高等學校協商一致后,再向社會公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工作應于7月上旬開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應于7月10日至15日開始。本科錄取應在7月31日之前結束,高職(專科)錄取應在8月20日之前結束。
(5)、普通高校招生應堅持的四項重要原則
①、依法行政、依法治招原則;②、公開、公平、公正原則;③、服務考生、服務社會原則;④、 “三個有助于”原則,即高校招生有助于高等學校選拔人才,有助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有助于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
2、高校招生錄取辦法
(1)、要高度重視高考志愿的填報
高考志愿是指考生在選擇自己希望就讀的高校與專業時,按規定形式向招生部門和招生院校就自己的決定所表達的書面意見,一般采取填涂志愿卡(表)的形式,有的地方己開始采取網上填報的方式,高考志愿可以看作是考生與院校之間按招生規則進行雙向選擇的協議。在招生政策范圍內,只有考生與院校雙方都同意的選擇,才會圓滿實現。
高考志愿既是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投檔的重要依據,又是招生院校錄取新生的必要條件。現在各地一般所有批次的院校全部以考生統一填報的志愿(含征集志愿)為錄取依據,省市區招辦按考生填報的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沒有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統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填報志愿的考生,不可能被院校錄取。因此,考生不要輕易放棄每次填報志愿的機會。
從近幾年的情況看,有些高分考生不重視下一個批次的院校志愿的填報,上一批次志愿落選后,就失去了錄取機會;有些考生對填報獨立學院和高職高專院校志愿不太重視,認為只要在招生錄取期間與院校取得聯系,就可以被錄取。筆者特別提醒考生,一定要慎重、合理填報志愿,即便高考成績達到一本批次線的考生也不能僅填一本的志愿,最好還應填報二本及后續批次志愿。
(2)、要認真了解錄取批次及其如何安排
由于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錄取的高校較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時錄取,將不同類型的院校分期分批進行錄取,由此形成錄取批次。分批次錄取既有利于不同類型高校招生,也有利于增加考生的錄取機會。除提前批外,批次越靠后,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會逐批降低,只要正確掌握不同批次及同批次不同順序的志愿之間的關系,前批次如果不能錄取,后批次仍有機會。
(3)、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簡稱批次線)
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高考成績水平和招生計劃,按一定的比例確定的錄取新生的各批次、各科類最低成績標準。各批次、各科類的批次線都會不同,科類一般分為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和體育類,文史類和理工類又分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批次線是確定考生錄取資格、執行招生政策的一個重要指標,院校只能錄取所在批次線上的考生,只有投檔總分達到或超過批次線的考生(通常稱“上線考生”)檔案,才有可能被投檔到高校,由高校選擇錄取。2005年有15個省區的高考志愿在公布高考成績和批次線以后填報,批次線可以更好地指導考生合理填報志愿。比如某考生的投檔總分(特征成績)達到了第一批院校的批次線,就可以填報第一批和以后各批次的志愿。
(4)、劃分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應考慮的因素
劃分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主要考慮了以下一些因素:①、各批次院校在各地的招生計劃數;②、全體考生高考成績總體水平和各分數段考生人數情況;③、按統計學規律確定的劃線系數,確保高校有一定的生源選擇余地,批次線上的考生人數要大于院校招生計劃數。綜合以上因素,經過計算機程序測算出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委批準后執行。
第一批錄取院校的控制分數線。由于第一批錄取主要是全國重點大學,因此其錄取控制分數線,又叫重點線。一般按計劃招生數與考生數的比例大約在1∶1.2左右來確定。分數線的劃分一般是按文、理兩類分別劃分的,考慮到志愿兼報等因素,因此分數線確定時并不是機械進行的,而要考慮各種因素的作用。第二批錄取院校的控制分數線,由于第二批錄取院校主要是一般本科院校,因此劃定的控制分數線又叫本科線,本科線一般也按略多于計劃招生數來確定,其計算辦法是包括第一批的余數在內從第一批控制分數線往下測,直到人數比第二批計劃招生數有一定余量時,這個分數就是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總的原則是同樣
要考慮到確保高校有一定的生源選擇余地及不同科類志愿的兼報等因素。
(5)、湖北省在劃分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變化及反復
湖北省在02年將以往多年沿用的普通高校各批次、各科類錄取所劃分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改為投檔資格線。許多考生不在意它,也不去了解它,其實它是很重要的,對報考的影響是很大的。以往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是為了力求使上線人數與院校實際錄取人數達到最佳吻合,盡量減少上線考生的落選。通俗的講,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得較緊(劃線比例大約在115%左右,因各批次、各科類的不同有所不同),而投檔資格線劃得要寬松一些(劃線比例大約在120%左右),上線考生人數要多許多,其目的就是“為了給高校選擇新生的更大余地,也是擴大高校自主權的體現。達到投檔資格線的考生,只是表明該生具有填報某一批院校志愿(文科或理科)的資格,并不保證一定要錄取。”
到了2005年,湖北省又將僅使用3年的“投檔資格線”取消,重新回歸使用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這個變化及反復,別說廣大考生及家長不注意、不清楚、不了解,就連具體從事高招工作的有關人士也是不注意、不清楚、不了解,以致出錯。湖北省有的媒體在報道此新聞時所用的大標題仍是“投檔資格線”就是明證。很顯然,湖北省2005年重新使用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目的,就是要將各科類各批次的劃線比例劃緊一些,使各科類各批次的上線人數相對少一些,也就是使各科類各批次因政策性上線而落選的考生少一些。2005年湖北省采用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第一批次劃線比例為115%,無疑是正確的;即便如此,當年第一批線上考生仍有5000人落到第二批;如果繼續采用劃線比例寬松的投檔資格線,當年第一批線上考生就會有更多的落到第二批;這一點也是無疑的。